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切實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、解決在萌芽狀態,新安司法所積極發揮人民調解“第一道防線”作用,深入轄區開展系列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,取得顯著成效。
聚焦源頭預防,主動排查化解。工作中,新安司法所工作人員主動下沉,聯合村(社區)調委會、網格員等多方力量,聚焦婚姻家庭、鄰里關系、土地權益、勞務欠薪等多發、易發糾紛領域,進行拉網式排查。針對排查出的矛盾隱患,調解員遵循“依法、自愿、平等”原則,采取“情、理、法”相結合的方式,耐心細致地進行溝通疏導。
規范調解程序,依法公平解紛。在調解過程中,嚴格遵循自愿、合法、公正、平等的原則。受理糾紛后,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的陳述,深入調查核實情況,查明事實、分清責任。依據法律法規、政策和社會公德,結合情理進行耐心細致的說服、勸導。規范制作調解筆錄和協議書,確保調解過程和結果合法有效。對于調解不成的,及時引導當事人通過仲裁、訴訟等合法途徑解決,并做好告知和輔助工作,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,提升調解工作的公信力和權威性。
跟蹤回訪反饋,鞏固調解“成果鏈”。對已調解成功的糾紛,定期進行回訪,了解調解協議履行情況,防止矛盾反彈。對未履行協議的,及時督促當事人履行;對出現新問題的,再次組織調解,確保問題徹底解決。通過回訪反饋,總結調解工作經驗,不斷改進調解工作方法,提升調解工作質量,切實維護村(社區)和諧穩定。
下一步,新安司法所將繼續完善多元化解機制,提升調解隊伍專業化水平,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高效、便捷、暖心的調解服務,筑牢基層社會穩定基石。